2018-2019年度艺术特长生测评认证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艺术特长生测评展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
承办单位:搜星中国活动全国组委会
执行单位:各地授权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
1、每年寒暑假期间;
2、各地青少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活动期间。
3、全国展演定于寒暑假期间,夏季北京,冬季上海。
三、考核专业:
(一)声乐类: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二)器乐类:
1、民族乐器类: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
2、西洋乐器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单、双排键)、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定音鼓、打击乐器、木琴、马林巴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
(三)舞蹈类:
中国舞、拉丁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街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四)书画类:
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
2、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
3、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五)语言表演类:
1、朗诵(普通话)。
2、节目主持
3、影视表演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声乐、器乐类:
1、考生按自己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演奏,考官可以指定加试第二首),演奏时间限3分钟,考生可以根据考官要求自行组合乐曲。
2、器乐类测试现场提供钢琴、架子鼓、古筝,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说明:音乐类考生,可加考视唱、练耳,证书另发。
(二)舞蹈类:
考生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另一个舞蹈由考官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表演限时3分钟。
(三)语言类:
考生自备3分钟节目。朗诵类考官也可以临时增加指定朗诵内容。
(四)美术类:
1、美术类考生须现场完成作品,考官现场监考作品是否独立完成。
2、限时1.5-2小时。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五、年龄与考核级别(参考):
幼儿组(6岁及以下)1-2级;儿童A组(7-8岁),2-3级;儿童B组(9-10岁),3-5级;少年A组( 11-12 岁),4-6级;少年B组( 13-15 岁),5-7级;青年组(16岁以上),7-10级。
六、评审方式:
1、每组评审由3名以上具备资格的考官组成。
2、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每级分优秀、良好、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
3、不合格选手可在两周内参加一次补考。
七、证书发放
1、证书由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统一发放,全国统一编号,上网查询。官方网站查询页面:http://www.souxingzhongguo.cn/tcs.html
2、补考不合格者不发证书。
八、考生报考要求
1、考生可根据水平报考相应级别考试。
2、4级以上一般不允许跳考。但取得文化部认可的考级证书可视为取得考试资格。
3、本水平测试考试承认符合条件的本单位的艺术比赛或本单位认可的艺术比赛成绩。
九、教材使用:
凡文化部认可的社会考级使用的教材均可。
十、各级别优秀级考生可不经选拔直接报名参加搜星中国活动。竞赛方式见搜星中国系列活动相关文件。